守好你的“钱袋子”!七协会联合提示虚拟货币风险:空气币、稳定币与RWA代币背后的金融陷阱

一纸风险提示,揭示那些披着“区块链”“数字资产”外衣的新型金融骗局,正悄然威胁着普通人的“钱袋子”。
近期,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概念快速升温,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鼓吹有关交易炒作活动,打着稳定币、空气币(π币等)、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并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12月5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下称“提示”),直指近期借虚拟货币概念升温进行的各类非法金融活动。这份风险提示的发布,反映监管机构对虚拟货币领域新型风险的敏锐洞察,也是对普通投资者的一次及时警示。
一、虚拟货币“创新”包装下的本质与风险
虚拟货币相关概念的快速升温引发了新一轮投机炒作,不法分子借机利用稳定币、空气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等概念开展非法活动,严重扰乱金融秩序。
七家协会此次联合发布风险提示,并非对以往政策的简单重申,而是针对虚拟货币领域不断翻新的“包装创新”和风险演变做出的精准回应。
根据提示,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
其中,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且常出现借其名义开展的传销、诈骗活动。据多地公安通报,已有大量中老年投资者因轻信“高回报、零风险”宣传而深陷其中,最终血本无归。此类项目本质是利用社交裂变拉人头,形成典型的金字塔式资金盘。
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2024年以来,多起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案件显示,犯罪分子通过OTC(场外交易)渠道将赃款快速兑换为USDT,并经多层钱包跳转后转移至境外。正如2025年10月13部门联席会议所强调:“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其匿名性、跨境性使其成为洗钱工具的“理想载体”。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通过发行代币(通证)或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进行融资和交易活动,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目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
然而,在境内尚未获批任何RWA项目的背景下,已有不法机构借“赴港发行”之名,在内地大肆宣传“年化收益15%+”“保本回购”等承诺。例如,某新能源企业宣称将其82MW光伏电站代币化,吸引散户投资超亿元,但后续被曝资产估值虚高、收益无法兑现,涉嫌非法集资。此类项目利用公众对“绿色金融”“科技赋能”的信任,实施精准收割。
此次稳定币、空气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挖矿”等名义下的活动被重点警示,提示明确了这些活动在当下的金融监管框架下的非法属性。虚拟货币“创新”外衣下,隐藏的仍是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传统金融犯罪活动本质。
二、监管机构的系统性应对策略
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活动已非单纯的投机行为,其风险已渗透至金融体系多个层面,包括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叠加、操作风险与技术漏洞并存、合规风险与监管套利突出等。
面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已形成多层次、系统化的应对策略此次7协会的《提示》特别强调,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波动剧烈,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请社会公众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提出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这为当前监管行动提供了制度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近期明确表示:“目前这些政策文件仍然有效。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执法部门继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的经营和炒作,维护经济金融秩序。”这体现了监管机构在这一问题上的持续性和一致性。
三、历史监管脉络与政策延续性
七家协会发布风险提示称,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营销宣传和信息技术等服务。
此次风险提示并非监管机构首次关注虚拟货币风险,而是建立在一系列持续监管行动基础上的最新举措。
此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亦曾多次联合其他协会发布重磅公告,提示相关风险。2020年4月,发布《关于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机炒作的风险提示》,提醒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及相关投机行为。
2021年5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明确表示,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同时提醒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2022年4月,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其中指出,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明确要求不得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NFT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对发行、售卖、购买主体进行实名认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发行交易记录,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
上述这一系列监管动作表明,中国对虚拟货币及相关活动的监管立场是一贯且明确的,即坚决遏制虚拟货币金融化、证券化倾向,防范相关风险向传统金融体系传导。
四、结语:理性看待“数字资产”,坚守金融安全红线
虚拟货币及其衍生概念的兴起,反映了全球金融数字化转型的趋势。然而,在缺乏有效监管、透明机制与投资者保护的前提下,任何“去中心化”“高收益”“全球化”的承诺都可能是陷阱。在这场与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斗争中,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是第一道防线。面对花样翻新的骗局,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至关重要: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对金融机构而言,必须严守合规底线,杜绝为虚拟货币相关活动提供“灰色服务”。唯有如此,才能在推动金融科技创新的同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来源:万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