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税互动重磅升级!告别“发票依赖”,纳税信用将成为企业融资的“硬通货”

万联网 , 毛莉 , 2026-05-16 , 浏览:972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优化合作机制、深化数据应用及保障企业权益等举措,进一步发挥纳税缴费信用在普惠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精准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发展。

深化“银税互动”,纳税信用加速转化为融资“活水”

自2015年开展“银税互动”活动以来,税务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共享企业纳税信用信息,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通过“银税互动”机制为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517.72万笔、贷款金额15.7万亿元。

今年,两部门进一步优化机制举措,推动“银税互动”工作提质增效。

在完善合作方式方面,《通知》明确税务部门将本着“应接尽接”原则,与符合条件的银行建立省级合作机制;同时,创新性提出以试点方式探索全国性银行与税务部门的“总对总”合作模式。此外,两部门要求有序推进数据直连链路的升级改造,规定银税数据交换必须通过数据专线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以确保信息流转的安全与高效。

针对银税数据的深度应用,《通知》强调要规范数据范围,由两总局制定并动态更新“银税互动”数据基础清单,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鼓励各地利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前沿技术开展模式创新。银行机构被要求充分挖掘涉税数据价值,持续优化信贷模型与反欺诈手段,加大对诚信纳税企业的融资服务供给。同时,税务部门将与金融监管部门强化联动,及时推送涉及“开票经济”的异常企业信息,联合阻断骗取贷款行为。

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上,《通知》划出了明确的红线。两部门严格要求,所有涉税信息的提供必须建立在企业自愿授权的基础上,严禁未经授权或超范围采集使用数据。税务部门和银行需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和保密责任,遵循“最小必要授权”原则,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企业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下一步,两部门将持续加强协同联动,推动《通知》各项举措落地见效。通过最大程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将企业的纳税信用更好转化为“金融活水”,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告别“发票依赖”,供应链融资迎来纳税信用新时代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开票经济”乱象的精准纠偏,以及其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也意味着中国供应链行业正迎来一场深刻的合规重塑。这场由政策驱动的风暴,不仅斩断了虚假融资的黑色链条,更标志着供应链金融的底层逻辑正从单一的“发票信用”向真实的“纳税与经营信用”全面转向。

近年来,大宗商品及供应链行业中滋生的“开票经济”顽疾,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部分企业利用大宗商品交易金额大、仓单流转快的特征,通过“走账走票不走货”、关联企业间“对开、环开”发票等违规手段,人为做大营收流水,以此骗取银行信贷资金或粉饰财务报表。这种脱离真实贸易背景的虚假繁荣,不仅积累了巨大的金融风险,也让合规经营的企业面临“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针对这一痛点,税务部门近期明确要求各地不得对企业进行简单的“一刀切”停票限票,而是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识别风险,在保障正常经营的同时,严厉打击虚构交易环节的违规行为。

此次两部门联合发布的“银税互动”新规,为供应链行业的融资模式指明了新方向。其中文件明确提出,税务部门将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推送涉及“开票经济”的异常企业信息,从源头上阻断问题企业通过对开、环开骗取贷款的行为。这意味着,过去单纯依赖发票流水获取融资的“捷径”已被彻底堵死。取而代之的是更加透明、规范的“总对总”数据合作模式——税务总局与银行总行直接对接,在严格的企业授权和数据安全加密前提下,将企业的纳税信用深度转化为融资信用。

对于广大的供应链企业而言,这一变革释放了强烈的积极信号:贸易真实性将成为融资的核心通行证。新的“银税互动”机制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发票额度,而是通过挖掘企业所属行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多维度的涉税数据,帮助银行建立更精准的信贷模型。这不仅有利于诚信纳税、合规经营的实体企业能够以更低的门槛、更快的速度获得融资贷款,也将倒逼整个供应链行业加速淘汰那些依靠虚假贸易生存的“空壳公司”。

从“以票控税”到“以数治税”,再到如今的“银税数据双向互通”,监管层正在构建一张严密的合规网络。对于身处其中的供应链企业来说,唯有坚守贸易真实性的底线,完善合同、物流、资金流等全链路的合规凭证,才能在这场行业洗牌中抓住政策红利,将自身的纳税信用真正转化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真金白银”。

以下附政策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


税总纳服发〔2026〕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金融监管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更好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银税互动”合作,充分发挥纳税缴费信用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融资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银税合作方式


(一)优化银税合作机制。税务部门本着“应接尽接”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与符合技术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一级分行,以下简称银行)建立“银税互动”合作机制,并签订“银税互动”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统筹组织做好本地工作。金融监管部门应根据监管职责分工,结合所辖银行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等情况,在签约前为税务部门提供合作银行能力评估的相关建议。


(二)优化数据直连模式。税务部门与银行之间交换银税数据,应通过数据专线、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或税务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的专线,不得经由其他方式交换数据。各省税务局和银行应按照税务总局和金融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遵循集约高效原则,有序推进现有“银税互动”数据直连链路的升级改造,改造期间应确保“银税互动”相关业务平稳衔接、连续运行。


(三)探索“总对总”合作模式。符合技术管理要求的全国性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可通过试点方式与税务部门探索开展“总对总”方式合作。由税务总局或税务总局授权并指导银行总行所在地的省税务局,与银行总行签订“银税互动”合作协议,对接该银行在全国范围内的“银税互动”业务。


二、深化银税数据应用


(一)规范数据范围。税务总局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制定“银税互动”数据基础清单并动态更新,规范银税数据提供内容和提供方式,化解税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深化“银税互动”数据应用,依据“业务必要”原则,依法依规合理确定“银税互动”数据范围。鼓励各地区银税双方利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依法合规开展“银税互动”模式创新,相关创新举措应同步向税务总局和金融监管总局报告。


(二)优化信贷服务。银行要结合自身经营发展特点,充分挖掘涉税数据价值,完善信贷模型,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加大对诚信纳税企业的融资服务供给。要持续监测“银税互动”贷款模型有效性,定期检视反欺诈、风险评价、授信审批、风险预警等模型,及时优化模型规则和技术手段,加强多维度数据交叉核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三)强化运行监测。银行要加强“银税互动”贷款情况的动态监测,分析研判潜在风险,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和联合处置。税务部门要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推送涉及“开票经济”的异常企业信息,阻断问题企业通过对开、环开骗取贷款行为。税务、金融监管部门要健全“银税互动”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加强涉税数据应用指导,跟踪分析效果,推动更好服务企业。


三、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一)严格企业授权管理。税务部门、银行要严格依企业授权提供各自掌握的相关信息,不得未经授权或超授权范围、授权时限提供数据信息。企业申请“银税互动”相关贷款时,银行应充分告知其“银税互动”的服务内容、法律责任和注意事项,并由企业自愿签署授权书,切实保障企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鼓励税务部门、银行运用技术手段和智能工具提升授权效率,改进企业办理体验。企业完成授权后,税务部门和银行要及时完成数据交换。


(二)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税务部门和银行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税务、金融数据管理要求,落实各方数据安全管理和保密责任,按最小必要授权原则管理和应用数据,严格限定“银税互动”交互信息的查阅人员范围,定期对信息传输、存储、使用及保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税务部门要按照税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做好相关数据资源出入库管理和信息归档、备案工作。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将“银税互动”数据安全保密情况纳入银行数据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银行开展的信息科技现场检查项目,严肃查处非法获取、传播、泄露、出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推动银税合作走深走实


(一)拓展银税便利化服务。鼓励各地税务部门和银行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改革,进一步探索拓展税费服务触角,将税费服务功能投放至银行自助终端或线上自助渠道,共同构建便民服务网点,提供跨部门一站式自助服务。


(二)优化银税数据比对。银行要加强向税务、金融监管部门报送贷款类资产风险分类数据的一致性审核,确保向两部门报送的数据能够准确反映银行的经营及风险情况。各地税务部门发现银行报送的风险分类数据存在风险时要主动与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加强数据比对,及时化解银行涉税风险。


(三)加强税务数据在企业划型中的应用。各地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为企业划型工作的支持,在企业授权的前提下,向银行提供企业所属行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划型要素。银行要用好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要素信息,为企业准确划型,向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信贷支持。


(四)强化银税协同联动。各地税务、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合力,定期交流工作经验、开展风险评估、推动合作创新,并广泛开展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扩大“银税互动”服务企业的实际效果,营造诚信纳税促进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6年3月27日

最近,国企贸易圈里有几个词最为敏感: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开票经济!为啥?

前脚《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简称:十不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还没捂热,后脚今年年初就传来《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资委46号令)正式实施、3月份国务院国资委及地方国资委亲自下场整治地方国企虚假贸易、4月份税务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史以来最严厉的开票经济整治以及央国企开启15年专项倒查的消息...这意味着合规与风控已不仅是红线警告问题,是要倒查15年零容忍的生命线问题!

如何把合规真正做扎实?如何在守住底线的同时,把该拿的业绩拿下、该免的责任免掉?把该拿的业绩拿下?

恰逢其时,万联网重磅推出的 《供应链业务全员全流程合规与风控操作细则实操课》 正是为破解这一困局而来。第十期课程定于2026年6月4-5日在新疆乌鲁木齐、第十一期将于2026年6月11-12日在山东济南开班。前9期课程一经推出,便累计吸引了近900位来自400多家大型国企集团的高管组团报名。为啥这堂课这么火爆?因为这堂课,不是泛泛而谈风控概念、风控体系构建,而从操作细则的细微视角,给大家交付能落地的生存技能:

  • 谁来教?2位拥有20年以上国企、央企风控实战经验的行业老炮亲自领衔;
  • 怎么教?紧扣国资委“十不准”及虚假贸易典型特征,通过“全流程讲解 + 配套工具模板 + 融资性贸易案例实战演习”,手把手带您自查、整改、加固防线;
  • 教什么?覆盖准入、尽调、评估、授信、签约、运营、动态预警、催收、处置、化债等10+核心环节,细化到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岗位的合规动作与风控要点。

在合规成为“硬通货”的今天,真正的竞争力,不是谁跑得快,而是谁走得稳。

??课程报名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916853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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