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关键在于建立供应链金融生态治理!

万联网 , 供应链金融智库 , 2020-03-31 , 浏览:4659

3月27日,由万联网主办,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供应链战略管理中心、万联供应链金融研究院、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发展联盟、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江苏省现代供应链协会、四川省金融科技学会、成都市供应链协会、成都市供应链金融协会、广东省采购与供应链协会、青岛市供应链协会、临沂市供应链金融协会等单位支持的“疫情下的供应链金融在线论坛”正式召开


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供应链战略管理研究中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万联供应链金融研究院、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发展联盟联合发布《疫情下企业融资与供应链金融调研报告【拓展阅读:疫情下企业融资与供应链金融调研报告》权威发布 解密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真实想法。万联网特此分享报告内容,以飨读者。【拓展阅读:20张精密图表:疫情之下金融服务中小企业的趋势、对策和诉求


第二部分 建立供应链金融生态治理,共同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爆发使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出现不同程度的影响,如何帮助中小企业,抵御疫情带来的危机,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重要经济问题。2020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指出,在疫情期间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需要发挥好政策性金融作用,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为积极响应国家、社会和经济需求的号召,各地政府、各政府职能部门纷纷出台了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包括展期、贴息等等举措,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面对疫情所面临的资金流中断的困境。然而,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不仅仅是从政策上加以引导和鼓励,更需要全社会各相关利益方的共同努力,建立有助于供应链金融持续发展的生态治理。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供应链金融就呈现出外热内冷的状态,一方面全国各地、各行业都在讨论探索供应链金融业务;但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事实上缩紧了对中小企业的借贷,有些金融机构几乎完全中断了供应链金融业务。这是由于去年下半年的经济波动,造成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愈发艰难,使得借贷的违约赔付增大。因此,金融机构不约而同地降低了对中小企业的借贷规模。而此次疫情使得中小企业的经营压力和挑战更大,因为疫情必然造成企业经营环境严峻、运营不稳定、利润率降低,相比去年,运营资金的困难会进一步加剧。此外,疫情会使整个供应链面临巨大挑战,一是不能正常开工造成的供应链运营稳定性受创,二是出口导向型的中小企业,其出口压力将不可避免地进一步增大。因而,要真正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需要系统地寻找解决之道。


供应链金融本是依托产业供应链运营,有效地引导金融机构渗透到供应链经营的各个环节或活动中,精准、针对性的对参与运营的中小企业提供运营资金,解决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信贷配给问题。由此可以看出,供应链金融活动涉及到贸易、物流、资金、信息等各个环节、各个活动,同时也涉及到所有参与供应链运营,或者对供应链运营产生影响的所有相关方,因此,供应链金融的有效开展不仅仅是政府部门,或者金融机构单方面的工作,也非仅仅是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就能彻底解决,而是全社会所有利益相关方共同作用、相互推动的结果。这是因为任何单一的主体没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去应对复杂、动态、多样化的金融活动,它需要通过一定的治理方式来规范各自的行为和互动,从而形成共同努力、相互推动又相互协调、相互约束的供应链金融体系,而这正是供应链金融生态治理的内涵。因此,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需要从生态治理的各个方面,去探索解决之道。


一、形成由多方共同作用的供应链金融生态结构


生态治理需要明确的第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优化或提升价值的参与者是谁,亦即生态构成的基本参与者。供应链金融的目的虽然是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运营资金问题,但是这一目标的实现,往往涉及到多个利益相关方。


具体讲,这一金融活动的开展,必然涉及到与中小微开展交易的核心企业,或者组织众多中小微协同经营的平台组织、从事供应链运营信息数字化服务的科技金融公司、参与仓储运输的第三方物流、提供资金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对金融活动实施监管、规制的政府管理方。


这些参与者在供应链金融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核心企业或平台组织是直接推动供应链交易的主体,他们需要合理地组织中小微企业进入到供应链运营中,并且保障交易的质量,将完整、有效的业务信息穿透给金融机构,确保交易和基础资产的保全、完整和可视、可追溯,没有这一功能的实现,供应链金融的基础就会受到腐蚀,所有的金融借贷将会形成不良。


科技金融公司需要在合理合规的基础上,将产业供应链运营中的数据信息客观、系统、零延迟地传递给相关供应链金融决策方,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尽最大可能降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贷障碍。


第三方物流是供应链存货的管理方,特别是在库存融资状况下,担负着存货监管的重责大任,因此,如何通过精细的物流服务,确保质押监管货物的保全和透明可视成为供应链金融有效开展的基础设施。金融机构则需要通过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特别是贷前、贷中、贷后全周期的供应链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鉴别优质中小微企业,采用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实施合理的信贷服务。


而政府管理部门则发挥着两个方面的功能,一是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建立公平、良好的制度环境;二是监督管理供应链金融活动的经营秩序,防范扰乱金融市场、甚至引起潜在金融危机的活动。


这些主体之间如果能够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并且完全践行自己的责任义务,供应链金融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中小微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才能有望解决。否则,任何主体的缺失,或者行为适当,都将会使信贷风险上升,供应链金融就会成为难以真正全面实现的镜中之花、水中之月。


也正是因为如此,推动供应链金融,不能把所有的责任全部推给金融机构,或者单纯要求金融机构提高坏账容忍度来解决中小微融资问题。


二、形成可靠、关联和有效的供应链金融管理体系


供应链金融的开展,除了能够形成合理的结构外,确立可靠、关联和有效的体系也是重要方面。可靠指的是应当建立全周期的产业运行预警与管理机制,从而能够在恰当的时机运用供应链金融帮扶中小微企业。


不同的产业、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时间,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动和差异,使得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有所不同,因此,在开展供应链金融的过程中,需要有良好的产业供应链预警和监测机制,从而针对性的采用金融产品,恢复产业运行的活动。


诸如,根据本次由中国人民大学供应链战略管理研究中心、万联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金融委以及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产业联盟对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状况的调查,疫情前后金融机构服务行业总数变化不大,但服务行业的结构变化值得关注。


总体上,金融机构在疫情期复工后,认为自己会减少对于贸易批发零售业、房地产建筑业、能源矿产环保业的融资;增加对于医疗保健卫生类服务业、政府公共事业、非盈利机构的融资。


这一状况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间,有些产业或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会遇到非常大的运营资金短缺的问题,需要精准、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关联指的是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需要置于业务的场景中去考虑,也就是说,不能就融资谈融资,而是需要强化对业务场景和业务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在目前阶段,特别需要强调产业集群地区的行业协会、产业龙头企业、供应链服务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的责任和义务,强化他们在供应链金融中的配合,只有这样让资金端放心地进入产业,对中小微开展融资。


有效指的是管理方在施策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的状况,针对性的制定制度。诸如,人们常常能够想到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能够解决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本次调查也针对此次疫情期政府各部委发布的贴息政策和风险补偿政策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绝大多数金融机构认为这两项举措对发展融资业务作用有限。这说明,还需要对金融机构进行更为深入精准的了解,按需制定和发布更有针对性的举措。


在具体的体系建设上,一个可行的管理体系是各地的金融局,应当协同工商管理部门、商务局、经信委,其他政府管理部门以及各行业协会和供应链试点企业等联合建设产业供应链全周期预警与监测机制,及时把握产业运营规律,并且能够结合当地产业中中小微企业的状况,以及面临的问题精准施策。


三、形成规则明确的供应链金融行为


供应链金融的有效开展,需要各方有明确的行为规则,否则任何一方的行为失当都会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造成障碍。具体讲,作为产业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应当对其与中小微企业的业务往来及其交易过程予以确权,并明确付款期限,这是核心企业在供应链金融活动中应尽的责任,而不应当寻求各种理由,拖欠账期和资金。


本次调查中65.5% 的金融机构反映核心企业的不确权或不配合是阻碍供应链金融的重要挑战之一。此外,核心企业可以通过在线化将应收账款单证化,并运用自己的信用额度确保该应收账款单证到期支付,或者运营中,中小企业凭此向金融机构申请再保理。而任何转让的应收账款需要在管理部门公认的平台进行登记公示。


金融机构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过程中,也需要改变原来单纯看报表、看资产的管理办法,而是需要渗透到产业供应链中把握资金借贷的规律和风险控制的手段。这需要金融机构具备两个方面的能力和行为规则,一是监督管理供应链基础资产的能力和行为,即能够真实全面地把握中小微企业的业务状况和资产变动状况,切实地了解业务场景和业务过程;二是充分打造信息化数字化的能力,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及时、正确、零延迟地获得产业企业的经营信息,实现将结构信用(即基于业务把握的信用)和数字信用(即基于数字化分析的信用)相融合的智慧供应链信用体系。


此外,在风险管控上,金融机构需要有针对性、差别化的管理和防范手段,杜绝像以往一样,一旦一个企业出现违约,连带抽贷所有关联企业这种“打摆子”的管理办法。否则,这种处理方法不仅不能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甚至对产业供应链的运营带来雪上加霜的效应。


同样,作为中小微企业也需要强化自身的能力和行为,而不是被动的等待资金扶持和救援。本次调查反映,在面对新冠肺炎影响下,金融机构做出借贷决策的重要两个因素分别是信息、数据共享的力度和及时性(77%)以及中小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应急方案(64.2%),这无疑说明中小企业如果不能及时将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信息有效传递给金融机构,或者通过上下游关联企业将能力展示给金融机构作为决策依据,中小微获得资金的可能性较小。而中小微最为重要的行为能力,应当表现为其在供应链运营中的改进能力(如品质管控、生产、采购供应、订单获取的能力等等)、创新能力(如技术提升的能力、新工艺新流程的运用能力等等)、信息的分享能力(如及时将信息数字分享传递的能力等),所有这些都是中小微有效进入供应链金融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四、建设合理、清晰的供应链金融制度环境


供应链金融的稳定、持续发展需要有健康、良好的制度环境,这种制度环境的建设包含了几个方面:一是为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营造良好的数据和信息支持。在本次调查中,在被问及“希望政府改善哪方面的政策,或增加哪些方面支持”时,85.5%被调查金融机构提出希望“开放政府公共数据,支持企业征信”。这说明金融机构不仅希望通过产业供应链自身构建的信用体系提供融资,政府级的数据、特别是政府各职能部门整合化的公共数据是金融机构融资决策可靠的参考来源。因此,如何安全有效地公开相关公共信息数据,助力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是支持金融机构向中小微借贷有力的制度支持。


二是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探索符合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目前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越来越向互联网和科技方向发展,从而实现完全的在线供应链金融,这样不仅交易的效率有了很大改进,而且风险管理的能力也较之于线下业务大大提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亟待突破现有的规范和制度,探索新的管理办法。


诸如,本次调查也针对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对银保监等部门规定的监管限制放开需求进行了调查。由于新冠疫情人际传染情况十分严重,人际隔离造成部分基于面签、线下开户的融资活动极难推行,因此68.6%的金融机构对“线上审查尽调”,46.9%的金融机构对“允许在线开户”和26.1%的金融机构对“在线面签”提出了需求。


而52.2%和57.5%的金融机构分别对“增加流动性(如降准、逆回购等)”和“风险容忍度改变”提出了需求。显然,这些领域都是制度创新的重要领域。三是营造良好健康的公平交易环境和秩序。


推进供应链金融的稳定持续发展,仍然需要健康、公平的商业环境,否则供应链金融助推产业发展的动力是有局限性的。这种健康、公平的商业环境营造需要在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大力推行标准、电子化的单证与票据,包括电子签章、电子合约、电子仓单、电子运单、电子面单等等,这是构建秩序化商业环境的基础设施;二是尽快通过制度建立、甚至立法限制大型企业肆意赖账,不确权、拖延账期的行为,尤其是利用市场强势地位,威胁交易伙伴的不道德行为。三是对大型企业的支付手段进行一定的规范,诸如商业承兑汇票或者寄售运用的比例,这些对于营造公平的交易环境非常必要。


除上述举措外,为中小企业抗疫情,恢复生产、促进供应链金融业务有序发展创造的经营环境是当前最为重要的任务。


一是降低中小企业的税负,助力供应链运营的稳定。为保障中小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或为疫情的控制提供必要的服务,政府应当制定政策给予支持,诸如降低或者免除一段时间的税负,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制度氛围;


二是由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组织形成中小企业产业基金,支持面向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当然,这样做的关键在于市场化运作,通过大数据和数字化平台,由金融机构和市场部门有针对性地将资金引导到中小企业,保障有充足的资金,通过供应链金融促进中小实体企业的发展;


三是政府需要探索如何组织各类金融机构,协同帮助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在金融方面支持中小企业,不仅仅是融资,还涉及到其他很多金融服务,诸如金融资产交易、保险、担保、支付清分等。目前这些金融服务都是割裂的,没有形成协同一致的服务体系,这样必然也会对中小企业发展带来阻碍。因此,我们需要探索协同金融服务体系。


五、健全多元化金融服务与风险可控并行的供应链金融秩序


供应链金融的发展需要多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配合,从而丰富资金端,本次调查中金融机构反映阻碍中小企业放贷中其中重要的因素是没有足够的资金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30.5%),因此,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供应链金融是当前发展的方向。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强化对金融机构进入供应链金融的规范与管理,特别是不能将供应链金融视为投资的热点领域,试图将供应链金融作为博取暴利的目标。


此外,近些年来基于应收账款的资产证券化也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一种创新,但是发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需要强化基础资产的管理,特别是资产的穿透管理,这是防范潜在风险的关键。因此,作为监管方需要平衡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合理有效的引导供应链金融发展。


结语


人类社会是一个相互依存的共同体已经成为共识。大企业与小企业、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政府与企业是命运共同体,也已成为共识。但是如何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到实处,需要不断完善政策、制度、法律法规,需要不断创新和应用协同共赢的商业机制、需要不断发展科技。


本调研报告从研讨方向、设计问卷、邀请企业、解读数据、制作报告到最后发布总共耗时1个半月。在此,我们对接受调研的300家企业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中国人民大学宋华教授给予专业和细致的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祝愿中国的企业早日度过难关!祝愿中国实体经济与金融携手共进、共赢!祝愿中国供应链金融生态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供应链战略管理研究中心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

万联供应链金融研究院

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发展联盟

2020年3月26日

 

来源:万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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