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发展供应链金融 上海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万联网 , 罗艳 , 2020-08-04 , 浏览:5251

近日,万联网记者了解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印发了《关于加大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22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围绕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强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优化中小企业服务等六大方面提出了22条有力措施,要求精准帮扶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其中,“发展供应链金融”被列为单独一条举措提出。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通读全篇不难发现,《措施》全文重点颇多。


首先,《措施》第19条提出,要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强合作,发展供应链金融产品。这与前段时间其它省出台的“政企银”模式不谋而合,在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方面,各地方政府都将政企银模式作为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标配。除此之外,万联网记者发现,金融机构也在配合和落地这一政策。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精准把握“企业名单是基础、政银企对接是关键、政策组合是保障”三个核心环节,全力做好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推动中国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政府性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利的担保条件,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贷款”合作银行范围,将合作银行数量增加至20家左右。(拓展阅读:安徽省发文鼓励推进供应链金融新模式:“核心企业+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银行”)


其次,《措施》在加大清欠账款力度方面明确提出,要防止新增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款项。长久以来,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款项的现象屡出不穷,相当于掌握了中小企业的“生死命脉”。据国家统计局公开信息显示,截止2020年6月末,我国工业类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为15.34万亿元,同比增长12.7%。与3月份相比,增长了5.4%,应收账款呈现出递增趋势。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发展压承受巨大压力,政府为中小企业的“减压”,已是必然趋势,此前,无论是“及时支付条例”还是“《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都可以发现国家政策在推动应收账款及时支付的趋势,上海市的政策也在延续这一精神。


此外,《措施》提出要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力度,政府性融资机构要做到应保尽保,给予全覆盖支持。据万联网记者了解,早在7月初,上海市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到要设立的首期120亿元纾困专项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支持力度,促进融资供求双方有效对接,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融资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提出要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鼓励上海市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参与实施“上海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应急贷”。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加大,对此,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了发布《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标准化票据对助力中小企业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以及供应链金融发展推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少金融机构纷纷响应,为中小企业打造融资渠道,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例如中信银行南宁分行为某冶金公司办理1.18亿元国内中资银行首单区块链跨境人民币进口信用证;中信银行合肥分行通过外汇局区块链平台落地2800万美元区块链出口应收款贸易融资业务,为某电子有限公司复工复产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万联网记者还注意到,《措施》在降低物流成本、落实“新基建”35条,推进5G等“新网络”建设、支持中小企业线上线下发展业务、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发挥平台型企业作用,建设10个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载体、加快创新企业培育,区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奖励等方面都有涉及,此次《措施》所颁布的举措涉及方面较为全面,从发展供应链金融到推动核心企业及时支付,都足以看出上海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心。


中小微企业一直以来都是国家的重点关注对象,目前各地政府已陆续出台政策给予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早日走出困境,北京、安徽、浙江......一批地方政府都在积极携手市场主体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相信在各方主体的通力合作下,中小企业迎来春天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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