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碰货,只垫资?退市沪科被罚400万,起底背后的融资性贸易与总额法乱象

万联网 , 毛莉 , 2026-08-23 , 浏览:68

2026年8月13日,上海证监局一纸罚单,让已经退市的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退市沪科,简称上海科技,原股票代码:600608)再次回到公众视野——因通过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及收入确认违规,公司被警告并罚款400万元。
这并非孤例。就在同期,北交所上市公司微创光电也因收入确认违规被湖北证监局罚款400万元。当“总额法”与“净额法”“融资性贸易这些关键词,一次次成为上市公司被处罚、甚至退市的导火索时,我们有必要扒开这些专业术语的外衣,看看这背后究竟藏着怎样的资本游戏与监管逻辑。

一、退市沪科:一场“垫资”换来的虚假营收

要理解退市沪科为何被罚,得先来看看退市沪科到底干了什么。

根据上海证监局的调查,2023年起,上海科技参与了一家叫鸿云供应链的公司主导的农产品贸易业务。这家公司的上下游,要么是鸿云供应链的关联公司,要么是鸿云供应链找来的“托儿”。上海科技在这笔生意里的角色很简单——只负责出钱

货物不归它管,运输不归它管,它既不实际控制农产品,也不负责物流运输。说白了,这就是个“垫资”的活儿:把钱借出去,按比例收点资金使用费。

所谓的“贸易”,不过是个幌子

但问题是,上海科技把这种资金融通业务,按照“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了营业收入。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上海科技2023年虚增营收2490.55万元,占当期营收的14.56%;2024年虚增营收360.46万元,占当期营收的20.92%

对此,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上海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刘文鑫等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罚款。该次预罚单金额共计950万元。

二、微创光电:没有控制权,硬要“总额法”

再看微创光电,问题出在另一个角度。

2022年12月到2023年12月,微创光电跟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公司做设备销售业务。做买卖本身没问题,问题在于——微创光电对这批设备根本没有控制权

按照会计准则,没有控制权就不能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只能用净额法确认赚到的那点“差价”或“佣金”。但微创光电偏偏用了总额法,把整个交易金额都算进了营收

结果有多夸张?2023年一季报虚增营收952.62万元,占比38.17%;半年报虚增营收1.01亿元,占比69.16%;三季报同样虚增1.01亿元,占比63.02%。一个季度超过六成的营收是“注水”的,这已经不是会计差错,而是赤裸裸的财务造假。

三、什么是融资性贸易?

退市沪科(上海科技)这个案例的核心,绕不开一个词——融资性贸易

说白了,融资性贸易就是“名为买卖,实为借贷。表面上看是A卖给B、B卖给C的贸易链条,实际上从头到尾没有真实的货物在流动,大家只是在“走单”“走票”,核心目的是——借钱

国资委早在2017年就发文定义过:融资性贸易是“以贸易业务为名,实为出借资金、无商业实质的违规业务”。它的典型特征是:虚构贸易背景、人为增加交易环节、上下游被同一方控制

上海科技的上下游都是鸿云供应链指定的人,货不归上海科技管,它只负责出钱收息。这不就是披着贸易外衣的放贷吗?

四、总额法vs净额法: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再说说“总额法”和“净额法”这两个会计概念。听起来专业,其实道理很简单。

总额法把整个交易的全部金额都算作收入。比如你卖了一批货100万,采购成本80万,按总额法你确认100万营收。

净额法只把你赚到的那部分钱算作收入。还是上面那个例子,按净额法你只确认20万(100万-80万)。

两者差别巨大。一个100万,一个20万,对一家公司营收规模的影响是天壤之别

那什么时候用总额法、什么时候用净额法?会计准则说得清清楚楚:看你对商品有没有控制权有控制权,你是“主要责任人”,用总额法;没有控制权,你只是“代理人”,用净额法

微创光电的案子就是典型的“错用”——它对设备没有控制权,只是过一道手,却硬要用总额法,结果把一个亿的流水变成了一个亿的营收,财务数据严重失真。

五、为什么要“铤而走险”?

问题来了——既然用净额法也不影响最终的净利润,企业费这么大劲虚增营收图什么?

答案很现实:为了“面子”,更为了“活路”。但它们有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

第一,保壳压力。A股上市公司有营收门槛,达不到就要退市。退市沪科2025年就因为营收低于3亿元、扣非净利润为负被终止上市退市沪科自2006年起就深陷“保壳”泥潭,2025年营收已萎缩至不足千万元。在这种生死存亡的关头,通过融资性贸易做大营收,成了它试图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

第二,考核指标。很多国企、上市公司有营收规模考核,管理层为了完成任务、保住位置,不惜铤而走险

第三,融资需求。营收规模大了,银行授信额度也能跟着涨,报表好看才能借到更多钱

但这些“理由”,在监管面前统统站不住脚。

六、监管正在“收网”

过去,一些企业总觉得“只要钱能收回来,就不算违规”。但现在,这套逻辑彻底行不通了。

2026年以来,监管对融资性贸易和收入确认违规的打击力度明显升级。

2026年1月1日,国资委46号令正式施行,责任追究情形从72种扩容到98种,还确立了终身追责原则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被明确列入追责范围,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

与此同时,2026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也明确禁止国企领导人员开展融资性贸易或虚假交易。46号令管“事”,廉洁规定管“人”,双管齐下

证监会也没闲着。2026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中,“未恰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被列为收入相关问题的第一条。报告显示,214家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此外,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等多部门正在形成监管合力。银行信贷审核开始穿透核查“四流合一”(合同、资金、发票、货物流),税务局严查无商业实质的“对开、环开”发票。

近期,从退市沪科到微创光电,从ST际华四年虚增营收96亿被罚到立方数科三年虚增6.38亿导致公司退市,10名责任人被罚3000万等,正是这场全链条、穿透式监管风暴的缩影。

结语

退市沪科的400万罚单,不仅是对企业的惩戒,更是给所有还在玩“数字游戏”的企业敲响的警钟:贸易就是贸易,融资就是融资,别把两者混为一谈。账可以做平,但真相抹不掉。

在“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铁律下,任何试图通过会计手段粉饰报表、通过虚假贸易做大营收的行为,最终都会付出惨痛代价。

对企业来说,教训很明确:

别把会计准则当橡皮筋。总额法还是净额法,不是你想怎么选就怎么选,控制权是硬标准。退市沪科和微创光电各罚400万,就是最直接的警告。

别拿融资性贸易当捷径。垫资赚点手续费看起来轻松,但一旦被定性为融资性贸易,不仅财报造假要被罚,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终身追责

对投资者来说,也要多留个心眼。一家公司营收突然暴涨、毛利率异常低、贸易业务占比畸高,这些都可能是融资性贸易和总额法注水的“信号灯”。

来源:万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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